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快速增加,交通部计划逐步扩大管制,除了现行“上路要戴安全帽”及“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的规定外,目前研议修法让电动自行车须挂车牌,近日已预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草案,待未来新法实施后,包括目前已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在2年内挂牌后才能上路,违者可罚新台币1200元至3600元,至于电动自行车牌照的大小、样式、颜色等,正由公路总局规划中。

目前审验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只有标章,并无车牌,根据交通部统计,全台目前有标章的电动自行车已突破50万辆,为了有效管理,交通部预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草案,将电动自行车比照一般机车,审验合格的电动自行车,须挂车牌并投保强制责任险才能上路。根据交通部预告的草案,电动自行车牌不只新车适用,新规定实施后,已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全部都要向监理机关办理登记、领牌,至于牌照税部分,财政部倾向暂不课征,但领牌时仍需缴交相关规费。

今年5月,立法院初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时,已通过立委提案,禁止14岁以下骑电动自行车,违者罚600元至1200元,针对14岁以下骑电动自行车,罚违规者的父母或监护人,罚锾也是600元至1200元。这项修正草案将预告60天,至于何时上路,将视未来立法院审查法案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