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有申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之需求,本页面可协助提供相关法规、常见问答,另可拨打您户籍所在地之县市政府社会处(局)联络电话、里长办公室、1957福利咨询专线,以上三个管道都将由专人协助您了解相关救助规定。
本页面将上述规定以图文方式呈现,说明申请条件及资格。
低、中低收入户的伤病患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有健保部分负担、健保未涵盖部分的医疗补助,本连结是补助的法源依据。
低、中低收入户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申请简易修缮住宅费用补贴、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自建住宅贷款利息补贴等住宅补贴,本连结是补助的法源依据。
低、中低收入户学生于修业年限内,得减免学杂费,本连结是补助的法源依据。
政府鼓励脱贫自立3+1
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民众,接受就业服务、职业训练后找到工作或参加脱贫措施增加的收入及存款可以不必计入家庭总收入及家庭财产,最长3年,评估有必要者可以延长1年,不影响原低(中低)收入户资格,以累积家庭财产、稳定就业,达到自立脱贫之目标。
1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之儿童,可申请开立账户为儿童满十八岁接受高等教育或就业做准备,政府除提供开户金1万元外,将依家户选择之储蓄金额拨付相对提拨款至账户,满十八岁后方可提领做升学、就业或创业之用。本连结是账户相关说明网页专区,若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1957福利咨询专线。
如果您是社工人员、教育人员、保育人员、医事人员、村(里)干事、警察人员等,因执行业务知悉有社会救助需要的民众,请依此流程进行通报。
如果您是低、中低收入户的个案辅导社工,您辅导的个案若具有创业动机、能力或潜力者,可参考流程提供创业相关的资源。
100年7月《社会救助法》针对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计算之最低生活费、家庭人口计算范围进行修法,本连结提供修法前后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