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2006年7月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认真学习《东北石油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请拟申报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人员,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岗位聘用调查表》一式三份,于2011年7月16日(周六)上午9:00前报送到人事处干部科(机关楼326室),电话6503274。

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人才和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

2.正确把握学术或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3.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4.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的且具有原创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组织撰写本学科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

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团队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专家、学者;享有较高声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专业人才,符合下表中任意1项条件。

(2)博士研究生导师,近两个聘期业绩考核突出的。

(3)在正高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近两个聘期业绩考核突出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经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评审,可直接聘用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

(1)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三年,聘任期间在教授(研究员)岗位业绩考核很突出,或担任重要的学科带头人或管理职责,并任二级单位负责人岗位3年以上,聘期内在教授(研究员)岗位上业绩考核比较突出。参照学校教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2010年以前),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限额,择优聘用。

(2)符合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任一项条件者,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

(3)对于学校发展急需引进的人才,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可以适当的放宽,经校长提名、学校认定,可以聘到三级岗位。

东北石油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点击下载)

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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