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发[2011]7 号)(以下简称《决定》),对2008年2月4日制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改。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保证侵权责任法顺利实施,推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而发布的具体司法指导意见。 近三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保险法、专利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或修订,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需要对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