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商请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浙安监管培函〔2012〕23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设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2012〕30号)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理论考试费标准为40元/人;实际操作考试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除上述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2年11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