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做好人防应急准备工作,使人民群众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增强全民防空防灾减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有关规定和《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5. 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于5月12日10:00-10:44在长兴县主城区及泗安镇、和平镇、煤山镇、夹浦镇、李家巷镇、洪桥镇、虹星桥镇、林城镇、小浦镇、吕山乡、水口乡组织一次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空**报、解除警报各一次。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二)防灾警报。防灾警报信号为灾警警报、防灾解除警报各一次。1.灾警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

试鸣时间定于2020年5月12日10:00-10:44,其中10: 00-10: 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报,10:20-10:23为解除警报,10: 30一10:33为防灾警报,10:40-10:44为防灾解除警报。

本次警报试鸣,是在非紧急情况下进行。除电动警报、电声警报和车载移动警报外,长兴传媒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和长兴广播电台(FM106. 6)也将同时播放信号,敬请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