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31日,射洪市召开《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射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朝阳及市直相关部门、城区各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月1日起,《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将在射洪率先实施。《条例》以法治方式规范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着力解决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推动现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实现农贸市场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打造安全、整洁、便捷的购物环境。《条例》还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未履行《条例》规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违反《条例》的将最高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持续抓好《条例》的广泛宣传,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压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职责,以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强化督查,严肃问效,共同推进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记者:陈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