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 )和(“R”外加 )。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不过,这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时也可以不标明注册标记。但是,未标明注册标记对保护注册商标的权益有明显不利之处: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要求处理时,法院可能会因侵权人不知该商标为注册商标而对其从轻处理;二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对方可能因不知为注册商标而不同意赔偿。因此,虽然法律未作强制性的规定,但是,基于保护商标注册人利益的考虑,使用注册商标时最好标明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