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经理资格: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参加磋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时间: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