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件: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2020〕8号)

为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快速健康发展,鹤壁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3日印发《鹤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鹤政〔2020〕8号),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2019年8月28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9〕88号),确定鹤壁市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1年底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每个街道建有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有1所日间照料中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根据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要求,《实施方案》包括九大任务:一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二是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包括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建立服务清单;三是推动形成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区;四是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集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养老服务行政管理平台、养老服务机构监控平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数据分析平台;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引导,推行学历教育,建立养老护理专业培训基地;六是推动社区居家医养融合发展,取消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室等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等;七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服务标准,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监管;八是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编制全市养老服务布点专项规划、实施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等;九是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改革试点工作。

(二)组织推进(2020年4月—2020年11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2020年12月)。各责任单位对试点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接受民政部、财政部的绩效考核验收。

(四)总结推广(2021年1月—2021年12月)。选择一批服务内容实、覆盖面广、社会参与度高、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典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强化舆论宣传、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责任到位,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