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摄影棚营运单位成立“防疫小组”,由技术总监担任小组召集人,下辖“人员健康管理”、“拍摄现场管理”等分工,专职专责处理参访、前置作业与拍摄期间防疫事项,落实防疫安全措施。
二、 参访、前置作业、拍摄现场之防疫基本规定:
(四) 与人开会或交谈,请全程配戴口罩。
(五) 请保持1.5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
(九) 无法遵守各项防疫措施者,营运单位得拒绝进行拍摄。
(二) 一场次申请人数以6人为限。
(三) 请于3个工作日前提供人员名单。
(一) 使用单位出席人数以6人为限(超出人员以线上视讯同步进行)。
(二) 请于3个工作日前提供人员名单。
(三) 已参观(或使用)过摄影棚之单位,以线上视讯会议为原则。
(一) 相关措施参照文化部公告之“影视剧组拍摄防疫管理措施”办理。
(二) 拍摄前进行拍摄现场与器材清洁消毒。
(四) 撤场后进行拍摄现场与器材清洁消毒。
六、 拍摄使用单位容留人数:
(一) 同时段进入馆内者以15人为限。
(二) 进入系统操作室人员以导演1人、后制1至2人为限。
(三) 进入梳妆室者以4人为限。
本守则后续将视疫情状况与政府相关规定,做滚动调整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