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兴业态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广播购物、电话购物、统称为远程购物。对于远程购物的监管,对于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新的《消法》有专门的规定。对于第三方平台,比如说像阿里巴巴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包括咱们电视台也属于第三方平台,有义务监管,要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到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安全方面的,特别是食品药品这个领域,如果你夸大宣传,出了问题,你是代言人,你要承担连带责任,明确这些东西,主要是为了要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大责任,更好地来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最近总局制定了和消法的配套规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从今年“3·15”开始实施,届时,商家对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解说词都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