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需透过抽血检验才能确知是否感染,无法由外观或是症状来判定。以下简单说明丙型肝炎检验之相关名词。

首次检验若丙型肝炎抗体呈现阳性时,表示已经感染丙型肝炎。

检验结果若呈现阳性,表示身体正在感染丙型肝炎。治疗结束后六个月若检测出HCV RNA呈现阴性,则表示治疗成功。

抽血检查肝细胞释出在血液的酵素。当肝细胞被破坏、死亡之后,细胞内的GPT、GOT就会被释放到血液中,因此抽血检验出GPT、GOT指数上升时表示肝细胞已被破坏或坏死。不过GPT、GOT并不能作为肝功能好坏的唯一指标,因为即使是已经罹患肝硬化或是肝癌,这些检查还是可能正常。

一般情况下,感染丙型肝炎病毒之患者,大约四周内身体会自行针对丙型肝炎病毒的蛋白质产生抗体,虽然丙型肝炎抗体(Anti-HCV)并没有保护作用,不过检验出丙型肝炎抗体呈现阳性,反而表示已经感染到丙型肝炎。

进一步检测可透过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的检验来确认血液中是否含有丙型肝炎病毒的存在,如果检验结果呈现阳性,表示身体可能正在感染中,若检验结果呈现阴性,但丙型肝炎抗体(Anti-HCV)呈现阳性,则表示曾经感染过丙型肝炎,病毒借由治疗或自身免疫系统作用而痊愈。

感染丙型肝炎病毒之后,有可能会进入慢性肝炎、肝硬化、肝癌的肝病三部曲,假若治疗之后肝功能检查正常,血清中已无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仍需约每三至六个月做抽血检查,确保肝功能指数不再异常上升。

千万不要自行服用不明药物或偏方或保健食品,以免造成肝脏受损,诱发丙型肝炎病毒再度活跃复制,进而引发丙型肝炎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