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代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材料不齐全的不能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应当登录中国商标网([URL]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首页。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商标网上申请指南”进入操作指南页面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商标网上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在线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其要求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9000 转计算机处网上申请负责人咨询。

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