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发展署为培育我国青年参与国际事务能力,进而充裕我国新南向人才库,鼓励青年透过赴新南向国家深度研习,期许青年扮演新南向前锋的角色,爰订定“选送青年赴新南向国家深度研习计划”。

1、18岁至30岁具中华民国国籍青年。

2、申请资料中需提供申请单位负责人推荐函及拟赴深度研习单位之研习同意书等文件。

3、需透过依法设立之民间团体或大专校院正式发函申请,每个申请单位所推荐人选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二)深度研习范围及期间:含参与观察(6周以上)及体验学习(5至10天),需以个案分析方式观察组织运作,并了解当地社会人文,分析比较当地与台湾相关组织或政策计划发展现况及社会现象等。

(三)本次第三阶段征件提案之企划执行期间需为9至11月,并于本年7月31日截止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