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 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制造许可明细(客梯A级)》;
② 投标人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3. 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3.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