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征聘案之应聘教师,以支援长荣大学资讯暨设计学院(简称本学院),推动资讯暨设计跨领域人才培育目标之工作为主,除本学院设计相关课程之授课外,并协助本学院特色中心发展之推动事务。本学院以专业学院模式运作,院聘教师依专长得以于院内相关系所进行授课,主要授课之相关课程配当,请参阅本学院媒体设计科技学系、数位内容设计学系与互动设计学系网页公布之课程配当。
教师专长:本学院为强化推动数位内容创意加值设计之人才培育目标,并为推动“数位视觉设计、创新与体验设计、动画游戏制作、互动艺术展演”等相关课程,拟聘任数位媒体设计领域教师。应聘教师须符合授课需求目标:具数位视觉设计、电脑动画、动态影像处理、视觉合成特效、motion design 动态影像设计等领域之专业能力为主。
a.取得国内外大专院校相关领域之博士学位或教育部颁助理教授级以上证书资格者。
b.具硕士学位者,需具备与拟授课课程相关之专业性工作实务经验9年(含)以上,具有特殊造诣或成就者。但获有国际级大奖者,其年限得酌减四年。(教学相关之工作年资不列入采计;其他相关规定请参阅本校“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学办法”。)
可开授课程之课程大纲(至少5门),课程内容请上网参阅本学院媒体设计科技学系、数位内容设计学系、互动设计学系课程配当表。
最高学历及经历证件资料(持国外学历者,须经驻外馆认证)。
作品:与上述教师专长相关之作品(DVD或超链接)。
部定教师证书影本(若无则免附)。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乙者,请检附记载专职年资起讫之业界服务证明及投保年资证明。
其他有助于审查之资料,如专利、计划、创作、展演、获奖等。
1、有关本校进用约聘教学人员事项,请参阅本校人事行政法规。比照职员工全时上班并应襄助资讯暨设计学院行政、教学、辅导学生及其他相关业务。
2、待行政程序完备后,预计110年2月1日起聘。
七、征聘截止日:即日起至109年 9月18日止(以邮戳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