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梅 免去省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陈志国 免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朱 平 任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免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煜华 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胡朝碧 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

杜建辉 免去省农业厅副厅长职务;

潘 红 免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杜绍林 免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普仲亮 免去省司法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和智辉 免去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简光华 免去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赵玉林 免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任治忠 免去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 洋 免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孙富文 任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工程咨询中心)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夺石当 任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巡视员,免去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红梅 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铁云峰 任昭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