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梅 免去省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陈志国 免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朱 平 任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免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煜华 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胡朝碧 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
杜建辉 免去省农业厅副厅长职务;
潘 红 免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杜绍林 免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普仲亮 免去省司法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和智辉 免去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简光华 免去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赵玉林 免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任治忠 免去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 洋 免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孙富文 任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工程咨询中心)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夺石当 任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巡视员,免去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红梅 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铁云峰 任昭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