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我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突发事件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健康与生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太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试行)预案》。本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予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以人为本,把保障公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和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按照“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分级管理。根据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应急指挥机制统一指挥的应急工作机制。
4、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农技站、农经站、兽防站、党政办、财政所、综治办、综治办、安办、派出所,卫生院、中学、小学、涉农部门,各村(居)村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由张明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完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牵头,根据事故放生原因和环节,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控制实施和防范意见,组织协调事故放生地实施救援工作。
由镇党政办牵头、协调组织相关单位技术专家组成,为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造成的危害及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吗,为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张日常监测和现场督察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漏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各村(居)要利用广播、手机、短信、标语、宣传栏各种会议等形式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正江任办公室主任陆佳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