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2号)、ICAO《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20-2021版)以及IATA《危险品规则》(61th 版),我司将于2020年7月1日-3日在深圳举办“危险品1、2、3、6类人员基础知识培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危险品基本原理、限制、托运人的一般要求、分类、危险品表、一般包装要求、包装说明、标签与标记、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与其他有关文件、对未申报危险品的识别、旅客及机组人员的规定、应急程序、锂电池运输等。

托运人、包装人、参与危险品准备的货运代理人、收运危险品的运营人及其地面操作代理人、危险品管理人员、与危险品运输有关联的人员以及危险品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