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来不曾和银行票贴过,信用卡也从不分期使用。就在一次太信任对方的情形之下,对方要求借空白票去周转用(虽然同意借票,且此款对方会负责,但不知对方是拿去向银行做票贴),如果对方票贴经济相当困难,且自身名下无财产,信用已破产了,当然也还不出钱来给银行。

我目前看来我只能接受这笔债务吗? 若真的是要承担这笔债务,那么,我可以向被票贴银行申请一个新的贷款,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还这笔被跳票的款吗? 要利息吗? 利率是多少呢最高票贴能代多少呢?

若我可以不用还这笔债务,请教我如何处理后续银行端的票贴问题?

目前从银行端得知,银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付款,但我尚未收到任何法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