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就之江实验室2020年第一期公款存放招标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人民币约33亿元,中标银行数量:5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

六、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

(一)投标报名时间、地点详见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二)需提供材料: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备注:投标人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17:00:00前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财务室)。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