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外语能力考试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18〕197号),学校教务处联合国际交流合作处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外语能力考试奖学金的通知》(教学〔2018〕91号),组织开展了2018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外语能力考试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查推荐,由教务处联合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部等单位,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了会议评审,投票评选出2018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外语能力考试奖学金拟获得者,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5—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校教务处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不接受匿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