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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人群:本系统适用于四川省所有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培训时间:以会计管理部门公布的开始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学习说明:学员通过在线支付开通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自行上网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公需课须完成30学分,专业课须完成60学分,学满规定学分并在线考试合格。即可在四川会计服务平台查询培训合格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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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时代会计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2.27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1.80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3.20

《企业所得税预缴报表变动解析》 2.33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12.27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4.27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3号——行政事业单位》 13.53

《民营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2.00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 3.73

《新会计新挑战——最新企业财务报表编制技巧》 29.87

《内控视角下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