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大力弘扬**精神,深入发掘我省高校学生中的道德模范人物,展示我省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貌,树立当代大学生道德楷模,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六届辽宁省大学生道德楷模评选活动。我校将推荐1名同学参加省级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并在以下某些方面表现突出:

1.理想远大,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在传承文明、弘扬时代精神方面表现突出。

2.敬爱师友,关爱他人,明礼诚信,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并用自己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同学。

3.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积极进取,面对打击或挫折,积极应对,永不言败,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成长成才。

4.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甘于奉献,坚持正义,见义勇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或志愿者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请于2013年4月23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生处:

1.《第六届辽宁省大学生道德楷模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重点突出,鲜明生动,题目自拟,3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