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的要求,经我院“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社会专业机构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现将更新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山西金诚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类、物证类)

2、晋城大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类)

3、山西君和司法鉴定所(法医类、物证类)

公示期为7日(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社会专业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建设路795号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2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