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紧急救援系统服务为保障独居长者生命安全,于家中装设主机与随身按钮,中心24小时全天候监测求救讯息,视服务对象需要,提供意外事件及紧急事件单位之联系,并进行紧急事件联络人之通知与后续处理状况之追踪。

依据老人福利机构设立标准第2条所定老人福利机构之分类,涵盖长期照顾机构及安养机构以外之其他老人福利机构。

台中市长青福利服务-长青快乐学堂(日间托老所)

主要服务对象为设籍或实际居住于台中市,年满65岁以上,生活能自理或身体轻度失能、行动方便之长辈,并于每周一至周五提供每天至少6小时不同的文康休闲课程、餐饮服务、医疗保健咨询、家庭支持性方案、创新活动等。办理单位名册请上社会局网站-老人福利-休闲教育-日间托老(长青快乐学堂)项下下载。

依据老人福利法第8条、第18条办理。服务对象为设籍或实际居住于台中市,且 年满65岁以上长者或年满55岁以上原住民,并经评估身体亚健康或需预防、延缓生理功能退化之轻度失能或失智之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