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通过英语能力检定毕业门槛者,提出通过认证以申领学位证书之截止日期。(转贴自教务处)

一、依本校“英语能力检定毕业门槛实施要点”第4点规定,通过相当于全民英语检定中级初试以上检定毕业门槛者,应向所属学系、学位学程提出通过认证,始得领取学位证书。第1学期应于1月31日前提出,第2学期应于9月30日前提出。

二、本学期1月31日适逢春节假期,爰提出认证截止日顺延至2月6日(星期一)。

三、请各学系、学位学程转知学生依前揭截止时限办理,于“外语能力检定资料登录暨审核系统”填报检定资料并经系所审核通过认证,始得申领111学年度第1学期学位证书。

四、业务联络人:注册组成绩业务,分机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