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西安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21〕23号)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2〕278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开展了2022年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请、市级部门初审、省级部门联合评审,现将2022年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整改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
以上结果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