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全国教师会第九届理、监事选举公告(12298次观看)
一、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任人员及席次:
(一) 理事选举依本会章程第13条规定办理,本会应选出理事35席,候补理事9席。
(二) 监事选举依本会章程第13条第2项规定办理,本会应选出监事11席,候补监事3席。
二、 本会理监事选举候选人产生方式如下:
(一) 由理、监事会提出之推荐名单者。
(二) 由各县市教师会提出之推荐名单者。
(四) 会员之会员教师(以下简称会员教师)经5名以上本会会员代表连署、登记者。【会员代表名单详如附件一,县市教师会如有修正,将另行公告】
三、 登记方式:
(一) 理监事候选人应缴交候选人基本资料,将理监事候选人基本资料表(附件二)以电脑缮打后将电子档e-mail回本会;再将书面资料完成签名后,由候选人亲自或挂号邮寄送达本会,以办理候选人登记手续。
(二) 每位会员代表至多连署理监事候选人各一人;会员代表连署理监事候选人各超过一人者,以先办理登记者为先。
(三) 各项候选人办理登记至106年5月17日(三)下午6点截止,挂号邮寄登记者,需于登记截止时间前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