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无申报名额限制。医院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及承担单位为医院,推荐单位为学校;学院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为学院,承担单位及推荐单位为学校。
(一)各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二) 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二级单位将本单位获立项项目的合同书(一式六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报书(一式一份)一起报送至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及电话:
2.系统技术支持:83163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