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申报的研究人员仔细阅读项目指南、按要求申报,并与科技处联系,科技处将竭力配合大家的申报工作。

1. 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最近《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教〔2015〕95号)执行,其中劳务费支出控制在申请专项经费支出总额的30%以内,申请资助的间接费用总额不得超过专项经费资助总额的10%(绩效支出不得超过专项经费资助总额的5%)。

2. 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在线网上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V1.0版)》(格式见附件2)。申报项目需先填写质询审核意见表(附件3),一并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V1.0版)》中的“表1 项目预算表”递交财务处蔡雯雯老师(分机:5713)审核,财务预算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12:00。

3.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2016年6月12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6:30。网上提交后,在线A4纸双面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17:00;递交地址:中山公园园区(5号楼7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