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