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秋季选派学生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的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强烈民族团结基因和牢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具有适应国(境)外学习生活的能力;

5.专业、年级、外语水平等符合国(境)外合作方规定的申请条件。

4.赴国外交流交换学习项目责任书(附件4);

1.具体项目信息、入学要求、名额、费用等详细信息详见《2023年秋季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项目及夏令营项目计划表》(附件6)。

2.申请项目的学生需在合作方大学网站自行查询课程设置,对照我校专业培养方案,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用中文填写出国(境)学习计划书并由系(专业)主任、教学院长审核。此学习计划将指导学生在合作方大学修读学分,并在交流结束后作为和我校学分替换的依据。

1.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按条件要求审核报名材料,并按名额要求通过考试、面试、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和选拔。

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材料进行复审或选拔,确定最终项目人选。

各学院需在3月20日(周一)16:00 前将通过学院初选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送至教务处(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