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瑞安市仙降街道南戏演艺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收文编号:4-422)精神和瑞财行〔2021〕502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仙降街道南戏演艺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瑞发改投〔2020〕66号文件中的仙降街道南戏演艺中心建设工程内容调整如下:

该工程投资估算为32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97万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拨款解决。

瑞安市仙降街道办事处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七、请建设单位做好与财政、资规、水利等有关单位的衔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依法实施。

接文后,请抓紧据此开展前期工作。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