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按照隶属关系,由省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关于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确认请示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 - 政府部门核发 省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发展改革部门 必要 限额以下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请示文件(空白样表).doc 限额以下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请示文件(示例样表).pdf - - -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信息材料或可研报告及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国外贷款项目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 - - 申请人自备 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立项文件由拥有相应权限的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 必要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空白样表).doc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示例样表).pdf - - 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应项目立项文件或备案证明。

材料名称 3000万美元以下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 按照隶属关系,由省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关于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确认请示 企业营业执照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信息材料或可研报告及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国外贷款项目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 符合鼓励类目录说明材料 3000万美元及以上3亿美元以下进口设备清单

来源渠道说明 申请人依据项目实际填报 省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发展改革部门 政府部门核发 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立项文件由拥有相应权限的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 视情况补充 申请人自行下载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