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使本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巩固的基础和足够的技术储备。

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0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项目责任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面上项目:2017-2019年度未获得过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原创探索项目: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在填写“承担单位意见”时,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并说明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6.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7.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4月7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7日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