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微软与欧盟的反托拉斯案件,就是有关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要提供没有Windows Media Player的版本。

微软律师Jean-Francois Bellis表示,欧盟委员会在这个两年前案件的决定中有“对事实与方法上的根本错误”。

但欧盟委员会方的律师Per Hellstrom则说微软并未让消费者获得真正选择多媒体软件的自由,而是微软帮消费者选好的。

我是觉得欧盟想得固然很好,也让消费者获得选择软件的自由,确实微软操作系统有庞大的优势,但将微软的多媒体播放软件去除的微软操作系统版本,使用者安装之后,还是得安装一次多媒体播放软件才能享用影音档案,对于某些不谙电脑的用户来说,是有些不方便,且要选择软件来用。

但就原则上而言,多媒体服务因为牵扯到的商机和影响过大,去除微软多媒体播放软件的不公平竞争,确实有助于欧盟会员国其他多媒体厂商、内容提供者的利益,应该也是好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