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我省cpi环比由降转涨,主要受部分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11月份,食品价格上涨2.7%,影响cpi上涨约0.57个百分点。本月cpi同比涨幅与上月持平,低于全国平均0.8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涨跌幅与上月相比变化不大。其中,居住类价格同比涨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从影响cpi上涨的因素看,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食品烟酒价格贡献率较大,合计影响cpi上涨1.26个百分点,贡献率约为84%。
12月份,除食品价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外,其他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具备大幅涨跌的条件,预计cpi同比涨幅在1.6%左右,全年cpi涨幅在1.5%左右,可以实现年初确定的预期调控目标。物价部门提醒,后期食品价格仍然是影响cpi的主要因素,各地要继续加强对粮油肉蛋菜奶盐等食品价格的监测,尤其是要加大恶劣天气情况下市场巡视力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动态。(马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