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署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宣布,按专用石油气加气站(专用气站)的合约规条,调整专用气站在二○一八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间的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

机电工程署发言人说:“二○一八年八月一日的调整反映二○一八年七月的国际石油气价格变动。经整体调整后,各专用气站车用石油气的上限价格为每升三元五角至四元四仙不等,加幅为每升二仙至三仙。”

发言人指出,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是按照指定的定价公式厘订。该定价公式包括国际石油气价格及石油气营运价格两个元素。国际石油气价格是上一个月的国际石油气价格,而石油气营运价格则按上年度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于每年二月一日调整。

以下是在二○一八年八月份适用于各专用气站的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

发言人续说,有关国际石油气价格及每间专用气站的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详情,已上载机电工程署网页www.emsd.gov.hk及张贴于各专用气站,方便业界监察专用气站价格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