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上半年37所一般大学校院校务评鉴的结果,在社会大众关注下终于公布,在采5个评鉴项目“分别认可”的方式下,37所受评的公私立一般大学校院,有22所学校在5个评鉴项目全数“通过”,比例占59.5%;其他的15所学校都至少有1个项目被评为“有条件通过”或“未通过”。一如过往,评鉴结果公布总是会出现几家欢乐几家愁的现象。

由于校务评鉴系采取“标准参照”之认可制,主要评鉴目的在引导学校自我检视竞争之优势后找到学校自我定位,并据此拟定校务发展计划,落实教研绩效,以能发展出办学特色;此外,因应大学国际化之趋势,为确保我国大学生之国际竞争力,透过本次校务评鉴进一步引导学校建立学生学习成效之品质保证机制。因此,在这2个校务评鉴的核心精神下,对校务评鉴的结果进行校际间之比较,事实上并无太大的意义。5个评鉴项目全数获得“通过”的学校,系表示学校在决定学校发展定位、落实校务发展愿景与目标之作为,以及建立学生学习成效品质保证机制之作法与成果受到肯定;而某些评鉴项目“有条件通过”或“未通过”之学校,则是在落实2个核心精神之作为,还有进一步之改善与强化的空间!

因此,针对本次校务评鉴之结果,亦可以根据这2个核心精神进行深入解读。首先,自从行政院高等教育宏观规划委员会在90年代提出“大学分类”的主张后,近10年来,不论是高等教育之学术研讨会、学者专家之研究计划,甚至政府单位之政策,都在尝试寻找一套客观之指标,将大学进行分类。并且强调大学评鉴应该根据大学分类之结果,针对不同类型之大学设计不同之评鉴标准,以能确保大学之多元发展,并使评鉴得以反映学校体质间之差异,不用一套标准评鉴所有学校。

事实上“大学分类评鉴”的主张,基本上是一个相当吊诡的命题。盖大学分类迄今仍未能找到一套能为国内大学校院信服之标准;其次,综观所有高等教育评鉴机制成熟之国家,不论是美国之认可制抑或欧盟各国之品质保证机制,就算该国有大学分类之事实,迄今仍无一个国家曾经根据大学分类之结果,设计不同类别(型)大学之评鉴标准。同时,所谓的大学分类结果,都是外部力量根据事先设定之标准,强将大学进行分类,因此,就算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大学设计不同评鉴标准,亦将造成大学仅能“被动”接受分类与评鉴结果,妨害大学自我管制与学术自主之精神。

本次大学校务评鉴最主要的目的,就在透过评鉴引导学校,就国家社会产业发展、国际高等教育发展,以及学校本身的条件,分析优势、劣势、转机及危机,然后决定学校之定位。再进一步根据所决定之定位,订定涵盖校务发展之愿景与目标、落实目标之策略与行动,并规划办学发展特色之校务发展计划,作为校务经营与发展之依据。亦即,整个评鉴机制之设计,在因应各校办学之个别差异,让大学“主动”展现自我办学之特色,达成校务发展多元化之目标。

在这个核心精神下,上半年度受评之大学校院若非仅是抱持消极的因应作为,而是真能分析外部因素与内部条件,决定学校定位,并拟订具体之校务发展计划,相信未来经过几年的办学经营与发展后,我国大学校院将可以呈现多元之风貌。

例如国立交通大学之“国际一流的精致综合大学”定位、国立中兴大学之“具特色之研究型综合大学”定位、元智大学之“具国际声望的双语大学及应用导向研究型大学”定位、国立台南大学之“鼓励研究之教学型大学”定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学之“都会型标竿文理大学”定位、亚洲大学之“重视研发与服务品质的教学型大学”定位、国立台湾海洋大学之“具有海洋特色之综合研究型大学”定位、淡江大学之“培育具心灵卓越人才的优质综合大学”定位、国立台中教育大学之“兼具师资培育及专业特色领域之文理型大学”定位、东吴大学之“卓越教学、特色化研究兼具的一流大学”定位等,都已明确宣示学校未来发展之图像与愿景,使我国大学校院真正能达到多元发展之目标。

而为因应大学国际化竞争之趋势,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之学生已成为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共同关注之议题,因此反映出学生竞争力之“学生学习成效”成为大学教学的主轴。本次大学校务评鉴另一个核心精神,就在透过评鉴引导学校建立一套适合本身条件之学生学习成效品质保证机制。

一个健全的学生学习成效品质保证机制有4个很重要的精神,首先是受评单位应明确告诉学生“学什么?”。在本次校务评鉴的引导下,大学校院几乎都能够根据学校自我定位,描绘与阐述学生毕业时所能具备之基本素养/核心能力,让学生知道在这个学校毕业能学到的具体学习成效。其次是“如何学?”,包括课程规划与设计的健全、教师教学品质的确保,及学生辅导与学习资源的提供,大学校院都能依据所要培养学生之基本素养/核心能力,有实质的资源投入与具体的学习计划或活动设计。

再者是“如何进行学习评估?”,学校都能结合资讯科技,透过数位学习平台,建立学生学习成效之评估机制;最后就是“问题如何改善?”,学校能搜集内外部利害关系人对校务经营与发展、学生学习成效之意见,进行结果分析,建立持续性之品质改善机制。

也就是说,本次校务评鉴5个评鉴项目全部获得“通过”认可的学校,就是在落实这2个核心精神的关键要素上,都已有翔实的蓝图擘划或具体的策略与行动,未来大学校院只要能持续对学校之定位与学生学习成效之承诺,投入资源落实执行,并时时透过自我改善机制进行品质监控,必能落实学校发展愿景与目标,培养学生应具备之基本素养/核心能力,达成学校之自我定位,并发展出办学特色。

至于部分项目被评定为“有条件通过”或“未通过”之学校,则是在落实这2个核心精神的关键要素上,仍有部分问题或缺失需要持续改善,而评鉴委员亦根据问题与缺失,进一步提出具体之改善建议或是未来校务经营与发展之建议,学校只要根据委员之建议,拟定改善之策略与行动,亦能确保学校定位之落实与学生基本素养/核心能力之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