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员公署,将武汉市领导的孝感、安陆、汉阳、通山、大悟、黄陂、汉川、应城、咸宁、应山、云梦、崇阳、武昌12县划归孝感专员公署领导。

◎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宜昌专员公署,撤销宜都工业区专员公署。宜昌专员公署领导原由宜都工业区专员公署领导的县。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4次会议决定:

1.恢复鄂城县,以鄂城市的行政区域为鄂城县的行政区域。

2.撤销鄂城市。

3.撤销沙洋市,改设为沙洋镇,划归荆门县领导。

4.恢复嘉鱼县,以合并于武昌县的原嘉鱼县行政区域为嘉鱼县的行政区域。

5.恢复通城县。以合并于崇阳县的原通城县行政区域为通城县的行政区域。

6.恢复云梦县,以合并于安陆县的原云梦县行政区域为云梦县的行政区域。

7.恢复蒲圻县,以合并于咸宁县的原蒲圻县行政区域为蒲圻县的行政区域。

◎宜昌县划鸦鹊岭区的太和场共200公顷给宜都县。(?19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