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在纽约租房子的人,都会透过房屋中介来寻找适合的物件。如果顺利成交的话,中介费(broker fees)通常就是一年租金的 15% 左右,必须在入住前一次缴清。
有时候,即使是房客自己在网络上找到租屋处,却还是得付一笔中介费。根据租屋网 StreetEasy 统计,纽约市去年大约有 45% 的出租房屋,都已先在房租内包含了中介费。
不过,纽约市有关单位于周二通过了一项将于下周三生效的新法,让房客可能可以不用再付中介费了。这项旨在保护房客的法规,规定房客在申请租屋时,含背景检查及信用评分检查费用在内,不得被收取超过 20 美元的费用。此外,保证金最多只能收取一个月的房租。
根据新法规定,房屋中介还是可以收取手续费,但这笔手续费必须由房东支付,除非是房客特别请中介帮忙找屋的。以一个月 2500 美元的房租为例,若以 15% 中介费来计算,中介原应能向房客收取 4500 美元的费用。但在新法制度下,这已超过 20 美元的门槛,等于变相禁止房屋中介向房客收取中介费。
这项新法很快地就引起了许多房东和房屋中介的不满。纽约房地产委员会(Rebny)还马上扬言要上法庭提出告诉,并鼓励委员会的成员们出来**。
而房屋中介们也警告,这项新法可能会让房客的每月房租上升,因为大多数的房东都会想把中介费转嫁到房租上。“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房地产公司销售主管安汀(Jared Antin)表示,“如果是想降低房客支付的费用,那这么做只是改变了付钱的时间,改成每月支付。”
而提倡房客权利的人士及团体则赞扬了这项新法,认为这让不公平的房地产市场有了转变。“这是很重要的房客保护措施。”房客权利组织“Tenants PAC”会计麦基(Michael McKee)表示,“房仲一直以来都规避了很多事情,现在终于能约束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