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和教改,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2. 应届本科生、硕士生、海归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名特优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3.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骨干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优先;区级及以上评优课获得者、基本功比赛获得者优先;具有各种专项特长者(如航模、3D打印、机器人等)优先。
4.初中学科教师具有初中毕业班教学经历,教学实绩突出,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留学经历和国际课程教授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