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事项的提醒(十九)
5月27日零时起,印度等11个国家被日本列为新增入境限制国。根据日本目前的入境限制政策,持中国湖北省、浙江省签发护照者及入境日本前14日内曾到访或居住在以下国家(地区)的外国人原则上无法入境日本(有下划线的国家为新增)。5月27日后到访印度等11国的持日本永住、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定住者资格者及无在留资格的日本人配偶、子女等也无法入境日本,特别永住者除外。请注意即使在上述国家(地区)不入境转机,也无法入境日本,将会被遣返回出发地或转机国(地区)。目前上述所有入境限制政策的结束日期尚不明确。请计划赴日/过境日本转机的中国公民关注日本最新入境限制政策,合理规划行程。
根据中国民航网消息,6月日本往返中国(大陆)航线情况如下。按民航局要求,疫情期间航空公司对国际机票全部采取直销模式,请关注“中国民航网”微信公众号并及时通过航空公司官网、APP等关注余票情况并购买机票。
驻日本使领馆联系方式: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业务电话及邮箱:03-3403-3065/3064内线703(领事协助)、03-3403-5633内线701、702(护照、公认证),邮箱japan12308@163.com
紧急领事保护求助电话:052-932-1036
教育业务咨询邮箱:mgwzlgjy@163.com
驻札幌总领事馆:011-513-533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电话:
+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日本使馆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事的说明 (2020-07-24)
请注意日本在留资格延期新规 (2020-05-20)
请注意日本最新入境限制政策 (2020-05-20)
提醒旅日中国公民谨防涉疫情诈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提醒(十六) (2020-04-30)
请注意日本最新入境限制政策和5月航班信息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提醒(十五) (2020-04-30)
请旅日中国公民注意日本在留资格延期新规 (2020-04-08)
请海外中国公民注意日本最新入境限制政策 (20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