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我单位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URL])上查阅本《指南》,可以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URL])查阅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本机关同时在安溪县档案馆,安溪县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联系电话: 23256732,办公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邮政编码:362400,接待投诉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