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
2月28日上午,学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外合作大气科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听证会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谢治邦,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黄周村,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二级调研员翁亚萍,省财政厅税政处三级调研员柳毅,青云谱区政协委员、街道办副书记丰硕,青云谱区人大代表熊微,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处负责人张先,学生家长及学生代表出席。金沙唯一官方娱乐场副书记张溪到会并讲话,党委委员、副院长陶建文主持会议,学院计划财务处、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气象系负责人共同参会。 张溪代表学院对听证会前期准备情况作简要说明,并要求相关部门上报学费标准方案前要细化成本核算,注意言语教学成本、仪器设备费分摊等问题,强调合作办学中要注意政治性、风险性等问题,希望专家多提意见,给予专业指导
2021年11月22日下午在K1-409会议室召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专业教师座谈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李莉,教务处副处长杨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周程、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陶晶及专业课程教师、班主任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陶晶介绍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特点,总结了2018、2019、2020、2021级中外合作班在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考试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网讯】根据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本网讯】根据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2021年11月22日下午在K1-409会议室召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专业教师座谈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李莉,教务处副处长杨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周程、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陶晶及专业课程教师、班主任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陶晶介绍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特点,总结了2018、2019、2020、2021级中外合作班在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考试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1年11月22日下午在K1-409会议室召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专业教师座谈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李莉,教务处副处长杨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周程、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陶晶及专业课程教师、班主任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陶晶介绍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特点,总结了2018、2019、2020、2021级中外合作班在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考试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