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现将《《(水气声(水、气 (水、气、声)红城湖商业广场.doc、声)红城湖商业广场.doc)红城湖商业广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