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对门徒说:“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独处的时候,规劝他,如果他听从了你,你便赚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听,你就另带上一个或两个人,为叫任何事情,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供,得以成立。若是他仍不听从他们,你要告诉教会;如果他连教会也不听从,你就将他看作外教人或税吏。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我实在告诉你们:若你们中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无论为什么事祈祷,我在天之父,必要给他们成就,因为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

耶稣这段说话中,揭露了圣史在圣神默感下编撰圣经的过程。

首先,耶稣那时候还未有“教会”,只有会堂,但圣史用的是ekklesia这个字,就真的是指教会。为何在没有教会的年代,耶稣会说出教会这个字?宗徒们也应该不明白才对。

会不会是这样:圣史编写圣经时,教会已开始发展,当中也有不和的人,圣史便藉耶稣的口,教给大家一个处事的原则。

由此可见,圣经也是一种上主和人一起合作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