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讯息]弘光科技大学办理之110年度台中市政府劳工局青少年职业探 索营-“无人机空拍飞行培训班”及“青少年电竞学习营”

(一)设籍、居住或就学于台中市15-24岁之在学青少年。

(二)设籍、居住或就学于台中市15-24岁之特定身份在学青少年优先,特定对象资格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依据就业服务法第24条相关身份别规定。

2、 独力负担家计者子女。

3、 父或母曾于108年至110年间申领失业给付,报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业中。

4、 父或母曾于108年至110年遭遇职业灾害,报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业中。

5、 经核定通过“大专校院弱势学生计划”之大专青年。

(二)学员每人预收保证金新台币1000元,课程结束后,参训时数达15小时(含)以上,于结训当日全数无息退还。